根据《2017年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政府聘员招聘公告》,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彭逸雅等19名同志作为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政府聘员招聘人选,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5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旁县农业推广总站一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00103)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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