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南海区委办(区府办)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身体健康;
(四)其他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8号区委307室,联系电话:86331542、81210302。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委办(区府办)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学历证、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一)第一次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对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10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1:10比例的,按实际进入笔试人数确定笔试对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一点通”网站(www.nanhai.gov.cn)招聘栏目公布考生第一次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公布考生前两轮合计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第二次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第一次面试、笔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按2:4:4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我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一点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在此期间如辅员职位出现空缺,我办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成绩排名,决定是否依次进行补录。
南海区委办(区府办)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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