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缺岗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2017年响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响水县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
6、身体健康;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已被聘用在本县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政府院内组织部一楼)。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7年响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从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的,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响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为开考比例。
4、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srsw.gov.cn)的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工作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6月8日-6月9日到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政府院内组织部一楼)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末尾同分者跟进)。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五、考察和体检
(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二)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其月工资待遇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62328
咨询电话:0515-8687856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