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坚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强化素能”的办学方针,现已成为一所以工学学科为主,以交通类专业为骨干,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两地三址(两地:济南、威海;三址:校本部、长清校区、威海校区)办学。目前,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7000余人。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单位,43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建有70余个实验室,其中,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建有70余个实验室,其中,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8名,其中(中级32人,初级2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国家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5、身体健康;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本校人事处网站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7月2日
报名地点:
地 点 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办公楼604室)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131
地 点 二: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115号
山东交通学院海运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631)5278249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交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学校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方向、科研水平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的方式及时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教师岗位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中级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辅导员岗位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由学校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社厅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学校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田家军
联系电话:(0531)8068313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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