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是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目前我国独立建制的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授予单位。学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现有千佛山和长清校区两个校区。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科研、创作为先导,教学、科研、创作相互促进,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设计艺术院校。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等16个本科专业,建有艺术设计实验中心、数字艺术实验中心、特种工艺实验中心等9个实验中心。设计艺术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设计艺术学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艺术学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为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其中,高级岗位8人、中级岗位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sdad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7月2日
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和邮寄(或递送)的方式进行。
(1)如实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sdgymy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姓名。
(2)个人准备应聘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寄、递送等方式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提交学校人事处报名。报名后复印件留存学校,不再退还。
个人材料包括:个人简历; 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由毕业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顺利毕业;是在职人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除出具以上相关材料外,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来校面试时,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以供查证。
报名地点: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人事处(A320室)
邮寄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250300;请在信封注明“应聘材料”字样。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通过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理论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26196
电子邮箱:sdgymyzp@126.com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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