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31-33),先进行面试(占总成绩70%),后进行笔试(占总成绩30%)。
一、面试
1. 体育辅导员面试方式为竞赛,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者。
2.乒乓球竞赛采取抽签单打(报名人数达8人及以上时,抽签分组竞赛)、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的循环竞赛方式。若一方放弃,另一方则赢得该场比赛。每个应聘人员竞赛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本人得分=50分(基本分)+本人获胜场次÷本人循环赛总场次×50分(竞赛分)。
3.田径竞赛方式为100米短跑和三级跳远,采取抽签竞赛(报名人数达6人及以上时,抽签分组竞赛),其中100米短跑按照《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标准计时竞赛,每个应聘人员考核一次;三级跳远按照《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标准竞赛,每个应聘人员考核三次,取最好成绩的一次。每个应聘人员竞赛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本人得分=(100米得分+三级跳远得分)÷2。
4. 已缴费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与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与资格复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倍),确定拟参加笔试人选。若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倍数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笔试人选。
参照其他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的相关要求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笔试资格,并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人选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 年6 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