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5名(劳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洪泽区范围内招聘会计类专业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会计人员5名(劳动合同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审计学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会计准则、制度、会计法律法规,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会计电算化及会计业务。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洪泽区户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半年内受过行政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三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洪泽区会计局会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其中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5、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与录用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照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笔试:(1)满分100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会计业务知识及会计相关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面试:(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
(2)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
4、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洪泽区会计管理局办理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每月工资总额不低于2000元,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人:马晓东
联系电话:0517-87222992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