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于2015年6月成立,是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学历人才,提升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情况表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编制类型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代码) | 其它条件 | ||||
汕尾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十级 | 1 | 社会人员 | 35周岁或以下 |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 | 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 企业管理(A120202)(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中共党员、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财政核补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5、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资料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本人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条件等要求,应聘符合本人条件的报考岗位。
(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资料要求:应聘者应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及大一寸近照2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由用人单位提供二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应聘者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将上述材料扫描,以邮件的形式发至汕尾新区管委会邮箱:swxqgwh@126.com,并电话确认。报名受理部门:汕尾新区管委会综合协调部。联系人:秦晓伊,联系电话:0660-3826899。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经汕尾新区管委会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进入面试。届时将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面试详情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人社局、汕尾新区管委会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人员至少在3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汕尾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依该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5、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妥聘用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0-3383663;
汕尾新区管委会:0660-3826899(办公室)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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