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小花旦行当演员1名;须生行当演员1名;笛子演奏员1名;舞台技术员1名;非遗文员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小花旦行当演员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表演艺术或戏曲表演专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初级以上演员职称资格;8年同岗位粤剧表演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粤剧演出功架扎实。
(二)须生行当演员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戏曲表演或粤剧表演专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初级以上演员职称资格;8年同岗位粤剧表演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粤剧演出功架扎实。
(三)笛子演奏员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初级以上演奏员职称资格;5年以上笛子演奏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具备良好的演奏专业知识和笛子演奏技能,熟悉音乐编排、修改、演奏、收录等工作流程。
(四)舞台技术员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粤剧表演专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初级或以上舞台技术员职称资格;3年以上粤剧道具制作或粤剧服装管理工作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五)非遗文员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B120201),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取得全国计算机二级或以上(VFP数据库程序设计)证书,具备初级以上计算机辅助设计职业资格;3年以上粤剧非遗保护数据管理及宣传设计工作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粤剧传习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195号6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57-83272040,联系人:骆卓茵、钱燕萍。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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