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业技术雇员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放宽到大专;信息与通信工程(A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电子信息类(B0807、C0811)、计算机类(B0809、C0814)。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三)其他要求:身体健康;熟悉信息技术及其发展方向,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专业技术素质及管理经验;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57-88332690,联系人:李先生。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六、雇用方式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