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会简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任期内召开一至七次全体会议。
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二、十八大及七次全会
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召开,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
1、一中全会——选举党中央领导人
十八届一中全会于2012年11月15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2、二中全会——讨论国家机构人事问题
十八届二中全会于2013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以及拟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建议国务院将方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3、三中全会——重大决策与重要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
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专题讨论全面依法治国问题。
会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五中全会——聚焦五年计划
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研究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6、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6年7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2016年10月在北京召开党的第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许多部署。这次全会,将进一步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整体布局,步步推进,目的就是将治党管党一抓到底,标本兼治,保持长效。
7、七中全会——总结工作,承上启下
按照以往,十八届七中全会应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夕召开。
十八届七中全会将讨论并通过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会议并将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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