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就射阳县特色文化研究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2名,详见《射阳县特色文化研究会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射阳县特色文化研究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
(1)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的回避关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射阳县解放路24号劳动巷内)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如实填写《射阳县特色文化研究会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③身份证;
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须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测试费每人100元。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主管部门和射阳县特色文化研究会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岗位采用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专业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射阳县特色文化研究会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50分合格,面试60分合格。
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计算。
笔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射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射阳县人事人才网的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射阳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六、招聘咨询电话
射阳县文广新局:0515—89290516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235512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0515—82320936
0515—87753366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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