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香洲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5名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待遇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此次招聘单位包括香洲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核定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已被录取的2017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应聘者可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http://zuzhibu.zhxz.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7:00时,届时报名系统将关闭,无法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应聘者携带网上报名打印的《2017年度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和1张大一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
现场确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珠海市七中对面)。
除C类岗位外,A、B类岗位招聘人数与现场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相应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成功提交后不允许再修改。
3.报考人员均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
4.各级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5.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与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相关事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上所产生的空缺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各级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交现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于 资格审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递补聘用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32(区委组织部),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567。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2.因个人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完成调动接收手续的;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香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8日
附件: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报名系统入口:http://zuzhibu.zhxz.cn/b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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