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岗位代码为1-20的岗位
复审时间:2017年6月14日13:00-16:30
复审地点:学前街27号814会议室(无锡市大桥中学对面,百寿楼楼上,从东入口进入)
2、岗位代码为21-26的岗位(幼儿教师岗位)
复审时间:2017年6月11日
复审地点:各技能考核点(详见2017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学科专业技能考查公告)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2017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四)》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
应届生:就业推荐表,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及本科阶段学生成绩单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师范类专业提供材料:1、就业推荐表上明确是师范生;2、毕业证书上明确是师范专业(如“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3、提供学生成绩单,成绩单上明确必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具备“教育实习环节”。
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就业推荐表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
2、审核时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作为复审不通过。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并对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者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于6月15日上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不变),逾期不再递补。
3、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1-20号岗位:暂定在2017年6月16-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1-26号岗位;暂定在2017年6月13-15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课堂教学
无锡市教育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