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升财政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选聘财务管理(会计)岗位4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财务财会类专业(参考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目录),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1年以上南京市户籍(即2016年6月1日前取得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南京人事人才网(http://www.njrs.gov.cn/)和江宁人才网(http://www.jnrc.gov.cn/)官方网站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江宁区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大厅(湖山路399号)
4、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及电子版照片1张;
(3)现场填写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由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通知在江宁人才网上公布同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岗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缩减选聘比例。
(四)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江宁人才网公布同时电话告知。
3、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相关待遇
招聘的人员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管理,试用期期间,每人月工资3500元(不享受其他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区财政局考核合格后,享受现有辅助用工人员待遇。对考核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可以考虑提拔任用。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局办公室 025-52281942
招聘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025-51190995
本次选聘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宁区财政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