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意见》(穗组通[2003]58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街道空缺情况,现将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党建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1、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社区党建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及沟通能力;
(3)中共党员,具备3年以上党龄;
(4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2年6月1日后出生)以下;
(7)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地户籍或已办理居住证;
(8)具备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验,能听说粤语的优先。
2、工作职责
(1)向各类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
(2)指导本街道辖区内各类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落实社区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创造条件组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3)指导和督促本街道辖区内各类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做好开展发展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加强对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转到本街道的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帮助他们理顺关系;
(5)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国有、集体企业转到社区的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6)协助社区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
(7)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党建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整合社区有效资源,开展地区性公益活动,塑造党在社区的良好形象;
(8)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任务。
三、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7年6月20日(周二)至2017年6月26日(周一)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1日(周三)至2017年6月26日(周一)上午12: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周六日及法定假期不对外办公)。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在有效期内)、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目前正在就业的,可以于入职前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统一复印),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不作退回。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填写《报名表》并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党务基础知识、文书写作,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到凤阳街道办事处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连同笔试成绩于2个工作日后在海珠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为结构性面试,笔试成绩不带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被录取。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海珠区委组织部、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海组通〔2014〕37号),年薪约为60000元。具体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其它
咨询电话:84075182,李小姐(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 0。节假日除外)。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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