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福利院系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于常州市民政局,担负着常州市三区(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14周岁以下社会弃婴的收养、未保中心困境儿童的寄养和在院孤残儿童的“养、治、教、康”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有爱心、责任心、进取心和社会公德心,具有全心全意为孤残儿童服务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质。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不良嗜好;
(五)具有常州户籍。
二、岗位及要求
1、老师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证、有幼教从教经验或体育特长者优先考虑。
2、厨师1名
要求:男性,职高及以上学历,擅长家常菜、淮扬菜的制作,有10年以上企业食堂大锅灶、小灶工作经验。有厨师证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6月27日16:00前到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报名,资格审查由常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科目
面试(100分):围绕岗位工作职责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将会同市人社部门、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1.根据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对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本院组织对其进行常规体检。
2.公示聘用名单:由本院招聘小组将拟聘人选名单在本院公示7天。如无异议,报市人社局、民政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试用期按国家政策执行,交五险一金(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面议。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9-88128300。
本简章由常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市儿童福利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