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安县以外公开考调安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名额
1、法官(法官助理)职位3名;
2、文秘人员职位1名。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1、考调对象:符合考调条件的安县以外法院的工作人员和符合转任条件的公务员。
2、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法院工作,未受过任何违规违纪惩处;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法官(法官助理)职位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已取得C证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文秘人员职位应具有从事文秘工作(写作、宣传)的经验(并在具有影响力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相关文章);
(6)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请报名人员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安县人民法院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至指定邮箱(2356892591@qq.com),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至7月6日。
报名时请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C证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获奖证明、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并在笔试时提供资料原件。
(二)资格初审。由安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
四、考调方式及内容
考调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1)笔试内容:审判业务知识(法官和法官助理职位)和公文写作知识(文秘职位);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逻辑思维能力;
(3)考核:主要考核应考者德、能、勤、绩、廉等。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项于2012年7月10日在安县政务网另行公告。
五、 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安县政务网站公示)。
(二)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合格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考调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等额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考调程序,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考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在考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咨询电话:0816-4336136(安县县委组织部)
0816-4335968(安县人民法院)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安县县委组织部、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中共安县县委组织部 安县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