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完善校内人员流动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教职工开展2017年度校内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数量参见《南通大学2017年校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对象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制及人才租赁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3年者,经现所在部门同意,可报名应聘,具有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报名应聘须经组织部门同意。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奋踏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2. 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见各招聘单位工作方案(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及人事处网页上发布拟招聘岗位的基本信息(本公告附件1)。
(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南通大学校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南通大学2017年校内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4),经本人现所在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人事科,具有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须经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考核。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通过面试或笔试等方式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
(五)公示。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意见,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录用。人事处办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的校内转岗手续。
五、报名事项
即日起接受报名,6月26日截止。各报名人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交主校区6号楼225室,电子版汇总表请发rsk@ntu.edu.cn,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85012082。
南通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