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我区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现已进入发证阶段,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要求前往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证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45,下午13:30—16:30。
二、发证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区委党校2号楼9楼)。
三、注意事项: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签领,并收取两证的复印件。如需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签领。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申请人必须要体检合格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377957)
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