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生行为规范,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经贵州省政府批准设立,通过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举办。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14579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鸡山东路
学院简介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坐落于贵州历史文化名城福泉市洒金河畔,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是家长乐意、学生乐学、教师乐教、企业乐用的“快乐校园”。
学院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5000余万元,总投资达8亿元。我院有南北校区,北校区为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20多亩,建有教学大楼、现代化图书馆、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高标准的生态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素质拓展场。
南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以英伦风格为基调,主要建设包括实训楼、阶梯教室、学生公寓楼、体育馆、教师公寓、行政报告厅、商场等,与北校区形成综合教学建筑体系。
校园环境以鲜花校园建设为基础,建成了银杏大道、杨梅园、桂花坛、桃园,种植了大量芙蓉、杜鹃、玫瑰等植物,四季成荫、鲜花盛开、风景如画,是广大学子学习成长的理想场所。
学院还为各专业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各类仪器价值3000余万元,建成了50个实验、实训室。与希望集团、上海大众、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多家明星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实训就业基地。
学院设有综合事务部、教学事处部、学生事务部等管理机构;设有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设有护理系、汽车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化学工程、基础部等5个系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占教师总人数的30%以上,“双师型”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达到35%以上。
学院实行开门办学,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与百余家企业深度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培养学生,为学生实习、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广阔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主要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五条 我院2017年分专业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9个。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参加2017年国家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普通高考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017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九条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条 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2017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七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十六条 学院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是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地址:贵州福泉金鸡山东路
邮政编码:550500
联系部门: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4-7012345 7025555
传真号码:0854-7017778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zy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