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街道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街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1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义务;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分析解决问题和写作能力;
4、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属石牌街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
2、具备两年以上的工作实践经历(以社保记录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学、会计学、计算机、社工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年龄在35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劳模、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6月30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石牌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将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纸质版或电子版认证均可)、计算机等级证书(若无则需在资格审查时同步进行计算机办公软件基础操作技能测试)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一并带上相关材料,到石牌街道办事处(龙口中路152号天逸大厦六楼)社会事务管理科报名。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后直接领取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7年7月15日(周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居委会工作基本知识等。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石牌街道办事处(http://shipai.thnet.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牌街道办事处(http://shipai.thne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居委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方案》的规定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报考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时间不允许者可通过学信网先行进行网络认证并打印递交审核。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733151。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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