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规定,现就乐至县2012年参加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6月28日(8:30-12:00,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附后。
三、资格复审地点
乐至县委组织部(乐至县委政府综合办公楼一号楼六楼七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工作证)、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川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贴照片)。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时间、地点、所需资料、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缺少规定的材料或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28-23352760
附件:乐至县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