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区委办文秘岗位2名。
2、区政府办文秘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作风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计算机文字处理。
3、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参加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中共江阳区委办公室秘书一股(江阳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828室)。
3、联系电话:3123666。
4、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近照3张,并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若政审考察时核查所填信息不实,后果自负)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准考证。
2、发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6日。
3、发准考证地点:同报名地点。
(三)笔试(电脑操作):时间定于2012年7月14日。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试卷满分为100分,以50%的权重计入总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21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的权重计入总分。
(五)考察。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在考察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调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2、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办公室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