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事招〔2017〕3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常州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7日);
(四)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7月4日9:00—7月10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0日9点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常州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将在常州体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按照“公平公正、严密程序、合理安排”的原则,由市体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常州市体育医疗科研所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岗位面试采用现场教学考核的方式,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体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3010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3003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体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