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二、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待监考人员查验清点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三、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手机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2B铅笔等,开考后不得互借文具。
四、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对试卷分发错误、漏印、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可举手询问。
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若因填写(涂)不清或错误,影响阅卷评分的,责任自负。作答时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试卷上的,一律无效。
六、考生答卷前,必须在试卷、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考试号。凡漏填姓名、考试号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考试号或作其它标记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七、考试终止铃声响,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才能按指定出口依次离开考室。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刻离开考室,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以外的其他地方抄录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换卷、冒名顶替及其它作弊行为。
九、自觉遵守考场卫生规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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