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育教学服务水平,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7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ntzd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现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以百分制计算。考试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者。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由我校电话通知应聘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职业大学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校人事处 电话:0513-81050836
监督举报电话:校监察处 电话:0513-81050825
南通职业大学
2017年6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