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或艺术类专业;
(四)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
(五)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形式,主要以网络报名为主。有意向者请于7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jsqdxw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高校/专业/手机号码” (如:张三/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189XXXXXXXX)。现场报名地点: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全媒体管理部(启东市汇龙镇长江中路723号三楼),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材料包括:
1.《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版照片);
2.电子版证件照(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四)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依次一次性递补。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
(六)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
(七)聘用。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为自动放弃。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新闻信息中心编外工作人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工资待遇水平参照事业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五、其他
1.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公告》由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3.相关通知及表格请登录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下载。
咨询电话:
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 0513—83128810,83128813
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