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第十四条符合国家助学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十五条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