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6月20日第八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彭泽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2017年彭泽县从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到县城区义教学校任教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人社、监察、财政、编办、教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事宜。
二、选调职位
根据县城区义教学校办学规模以及国家中小学课程设置标准,为切实解决师资力量的不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60名中小学教师到县城区义教学校任教(其中:选调初中教师20名、选调小学教师40名),现将选调学科及职数分配如下表所示:
1、初中教师选调学科及职数分配表
单位 职数 学科 |
芙蓉中学、黄岭中学、马当中学、黄花中学、东升中学、棉船中学、定山中学、芙农中学 | 除左列8所初中之外的其他农村中小学 | 合计 |
语文 | 2 | 2 | 20 |
数学 | 2 | 2 | |
英语 | 2 | 2 | |
物理 | 2 | 2 | |
化学 | 1 | 1 | |
政治 | 1 | 1 |
2、小学教师选调学科及职数分配表
单位 职数 学科 |
全县农村中小学 | 合计 |
语文 | 14 | 40 |
数学 | 12 | |
英语 | 4 | |
音乐 | 2 | |
体育 | 4 | |
美术 | 2 | |
思品 | 2 |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须是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的国家教师。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者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职位者须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教师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各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级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未满5年的;
(4)违反人事管理其它有关规定的。
四、选调考试的方式及内容
第一批选调初中教师,第二批选调小学教师,公开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按学科命题,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学科:小学教材内容占70%,初中教材内容占30%;初中学科:初中教材内容占70%,高中教材内容占30%。
2.拟录用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递补一次。
排位最后的拟录人员如遇多人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次序确定录用对象:(1)现仍然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见彭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彭泽县教育局、彭泽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彭泽县最艰苦边远、艰苦边远地区特殊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彭人劳发[2009]18号)文件所界定的最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最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优于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2)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3)第一学历高;(4)教龄时间长。
3.择优选岗。按照各学科选调职数,选调初中教师时将同一学科超编学校入闱人员与其他中小学入闱人员合并后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调小学教师时各学科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4、笔试时间、地点:
(1)初中教师选调笔试时间:2017年7月18日 地点:博吾学校。
(2)小学教师选调笔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 地点:博吾学校。
五、工作程序
1、在彭泽教育网公开发布选调实施方案。
2、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选调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提前自行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要详细填写现工作单位,如×××中心完小×××村小或教学点)。
(1)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间:初中教师选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11日,9:00-17:30;小学教师选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25日,9:00-17:30;
(3)笔试前一天的上午发放笔试《准考证》。
(4)缴纳报名费100元(参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4、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原则上须2人及以上,方可开考;根据报考结果,对无法开考学科的选调职数将由县领导小组做合理调剂。
六、有关规定
1、按岗位需求,择优选岗确定录取对象在县城区义教学校教学岗位。
2、教师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监察局将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廉洁从政。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彭泽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投诉、咨询电话:县监察局 5625625
县人社局 5666535
县教育局 7199299
彭泽县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