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6个单位11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四)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北京市2017年符合定向招聘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中的毕业生;
(五)年龄在40岁以下,指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指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25岁以下指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学历及专业要求:所招聘教师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初高中学校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七)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 燕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A座1层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燕山教委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户口本、身份证、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专业证明(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都没有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
4.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也需提供);报考要求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派遣证;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的证明(保险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退伍证;
7.退役大学生士兵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进行,分为笔试、双选、业务考核三部分。
(一)笔试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没有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双选。笔试合格线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燕山教研中心
(二)双选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和参加笔试合格人员,由教委推荐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报教委人事保卫科。
(三)业务考核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教材,接受试讲人员按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并在独立的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专业考核工作小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评分: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测评表上逐项打分,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核分。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业务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业务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顺延递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燕山办事处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联系电话:(010)8133363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电子邮箱:renshike4716@163.com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