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接受市民政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及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
救助管理站 | 文员 | 2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
网络管理员 | 2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需值夜班 | |
殡仪馆 | 遗体火化工 | 1 | 4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退役军人优先,身高1.65米以上,男性,197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限靖江市户籍。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5.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6.按照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加技能考核、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民政局西会议室(市行政中心商务A楼6楼,江洲路1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熟知简章内容并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调整招聘岗位数。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民政局608室(市行政中心商务A楼6楼,江洲路1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民政相关业务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工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符合面试资格者先进行殡仪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与公布:最终以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综合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六)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相关岗位工作。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182608、80292150
监督举报电话:89182610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民政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