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湖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市2017年计划招募21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计划
2017年全市“三支一扶” 招募计划为21名,其中荷塘区3名、天元区5名、醴陵市4名、攸县6名、茶陵县3名。
株洲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株洲生源(攸县部分招募岗位为攸县生源)的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四、体检
由各招募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组织体检,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允许申请一次复检。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上岗待遇
对每个阶段的招募进度和结果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天元区政府门户网、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攸县政府门户网站、茶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募审批(备案)手续,培训上岗。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期间按政策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辖区事业单位编制内安置。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28681080;荷塘区:28428415;天元区:28665957;醴陵市:23240878;攸县:24327816;茶陵县:25216612。
1、株洲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资格条件表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
点击下载附件1-3
株洲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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