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城区学校学科岗位空缺情况,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好农村学校教师选调进城任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利于中小学学科科学配置”的原则,根据城区学校实际缺编缺科情况,安排一定计划从农村学校选调优秀教师予以补充。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统筹兼顾”的原则。
3.选调进城人数不突破农村学校当年补充人数。
二、选调岗位
详见附表《靖州县2017年城区学校教学岗位选调汇总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靖州县农村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服务期满三年但还未办理入编手续的特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近两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意见(校长签署意见时注意学科比例。①语数英教师不得超过全校语数英专任教师的30%;②其他学科教师不得超过全校专任教师的50%;③学科教师只有1人时原则上可以报考)。
3.二0一五年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合格(由于教育局工作安排未参加考试的以及2015年9月后参加工作的除外)。
4.报考城区教师岗位者,高中(含职高)岗位必须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其他岗位必须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所教科目与报考岗位对口(具备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幼师除外)。
5.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中学教师岗位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近两年内请假不超过两个月(法定产假、因工负伤的除外)。
7.在农村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特岗教师满三年)。
8.选调人员需填写岗位报考申请,并由所在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交教育局人事股备案,方可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的选调工作: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当年度受到治安处罚的;纪律处分期未满的;当年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包括负有连带责任的);有其它不适宜当年度进城工作的行为的。
六、说明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7年靖州县农村学校教师选调进城任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人事股。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五年内不得调动。
2.目前城区学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处于饱和状态,考取录用后将按照调入学校规定评聘职称及岗位,请大家慎重报考。
3.如选调总成绩分数一样,按照面试成绩优先选调。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和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的高级专业人才以及在职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且城区学校编制及学科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经教育局人事、纪检监察及调入学校考察,报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再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审核后,可择优免试直接调入。
5.本方案解释权归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