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除外)。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下载:
大丰党建网 http://www.dfdjw.gov.cn
大丰人才网 http://www.dfrc.com.cn
三、报名
(一)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丰区行政中心223室(大华东路1号,区奥体中心南侧)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③中共党员证明;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填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先行下载填写后带至报名现场),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大丰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5.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7.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大丰区委组织部、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基本的政治、法律、管理、科技、历史、时政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聘人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包括综合分析、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阅读理解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8月上旬。
笔试地点:大丰区委党校。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大丰党建网、大丰人才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合格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50%)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大丰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党建网、大丰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服务期不低于3年。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电话
大丰区委组织部综干科 0515-8381853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大丰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3811010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