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高完中、直属单位、有关人员:
兹定于2017年7月14日对潮安区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象:包括潮安区在编在职教师及潮安区(含枫溪区)户口认定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8点30分开始
二、体检地点:潮安区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须空腹,持本人身份证及受理凭证于当天8点30分前到达区人民医院。
2、体检时凭身份证及受理凭证领取体检表,交费后进行体检;
3、体检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申请人能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因此,严禁他人代体检及做假,否则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