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相城区黄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公安消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人数、要求及工作职责
1.招聘岗位及人数:消防协管员,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2.招聘要求: 3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具有基本的自动化办公能力;苏州 市区户籍。
3.工作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助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2)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
(3)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4)协助维护消防监督管理数字化系统,及时录入和更新系统基本信息,督促法律文书网上流转;
(5)协助收集、综合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和反馈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协助领导督办、查询工作完成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
(6)协助接待受理消防监督任务和来信来访;
(7)协助管理和文书档案,协助统计、按时上报各类工作报表、材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东街黄桥派出所大厅。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到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黄桥街道消防协管员报名登记表》3份。
5.资格审查:黄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报考人员就所持有效证件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黄桥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和考察均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街道消委会办指定。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1.体检考察合格的,由黄桥派出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工作期满后经黄桥派出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黄桥派出所正式聘用为工作人员;不合格人员,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2.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全年保障经费6万元(包括五险一金、服装、装备)。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简章由黄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462091
监督电话:65461110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