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素质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海州区新浦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
1.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
2.符合《海州区新浦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要求。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海州区新浦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填表说明可不打印)。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在海州区新浦街道办事处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办公室报名(海州区滨河新区润浦路1号,市东派出所往前200米红色办公楼),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费用100元/人,低保户出具相关低保证明可免费报名。
4.开考比例:各个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联系电话:0518-85459965/85403383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8月2—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费发票,如代领的情况下,代领人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面试。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人才网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经审核后,当场报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在连云港市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如有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及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
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后,工作人员月收入2000元左右。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由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街道纪工委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8-85459689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将及时在连云港市人才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