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热爱辅导员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或2018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位(注:本科阶段也需全日制)。
3.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熟练运用双语(维语和汉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维吾尔族。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报名人员必须提交《中国矿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原件和应聘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可直接送交或邮寄(建议EMS)到中国矿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行健楼A411,邮编:221116),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应聘中国矿业大学少数民族辅导员”)发送至电子邮箱:fdy404@126.com。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审核。
3.基本素质考察。基本素质考察主要是担任学生干部和获奖情况评价。
4.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5.综合评定、体检。综合基本素质、笔试和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
6.实习考察。进行为期2周的实习考察。
7.公示与聘用。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接收毕业生的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协议。
四、时间安排
1.报名:9月30日前提交电子《报名表》,并邮寄《报名表》原件和应聘材料复印件,过期不候。
2.笔试、面试、体检:10月10日前。
3.确定拟聘人选:10月27日前。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参加笔试人员、面试人员公告等相关通知,均在我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网页发布。
3.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委将对辅导员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4.以博士毕业生身份聘任的辅导员纳入校内事业编制,以硕士毕业生身份聘任的辅导员实行非事业编制,聘期为四年。对新聘辅导员的管理按照上级及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联系咨询电话:
党委组织部:0516-83590053,孙云霄
人事处:0516-83590210,刘蕾
特此公告
中国矿业大学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