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其中教学人员18名、教学辅助人员2名、行政管理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教学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行政管理辅助岗位的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种类相同的教师资格证(或任职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英语岗位达二甲及以上)。
4、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资格职务应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等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18日(星期五)9∶00在学校网站公示;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函调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及《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考察情况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由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九、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731-85531901转8818
2、联系人:赵老师、黄老师、陈老师
3、学校网站:http://www.11edu.com/
4、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153号
5、学校微信公众号:csssyzwx
6、监督电话:
0731-84899737 84899753(长沙市教育局)
0731-8490793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