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警派遣到东台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司法辅警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司法辅警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东台市户籍;
5.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色盲等;
6.退伍军人的年龄和学历可放宽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7月20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考咨询电话:0515-68832773、85293116
联系人:孙女士、胡女士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和二寸免冠照3张),到东台市人民法院政治处(804室)现场报名。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将填好的《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同现场报名)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sdtfyzzc@163.com )。资格审查合格的,根据通知要求,报考人员须在体能测试前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复审。不能按期如实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录人数,则招聘职数按报考资格合格人数减1的方法确定,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5.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总分的40%、30%和30%。
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性800米)跑、引体向上(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录人员1∶3的比例进入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小时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具体考试内容另行通知),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圆珠笔在答题纸上答题。试卷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七)待遇
司法辅警的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和考核奖)。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5-85293029。
五、附则
本公告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东台市人民法院共同负责解释。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