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靖江市司法局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所属部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从事档案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工作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20 周岁至 30 周岁(即: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从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
4、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5、报考人员限靖江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 7月 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
(3)两年以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成绩等资格;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档案管理基础知识等,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司法局所属部门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因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录编外人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180435、80292150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司法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