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区一小分校教师问题,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区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48名教师到区一小分校任教。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指标公开、成绩公开、选调名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调名额和条件
(一)选调名额:选调名额48名(语文、数学各19名,英语、体育各3名,音乐、美术各2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事业心、责任感较强,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2、平桥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①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18名(语文、数学各9名)。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②青年教师30名(语文、数学各10名,英语、体育各3名,音乐、美术各2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三年服务期满(2014年及以前招聘教师)。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受纪律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调查处理后尚未解除处分者。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凭选调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在本学校领取)、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身份证,于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区教体局十楼会议室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岗位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第一学历相应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报名免收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7月28日下午15:00-18:00由本人带身份证到区教体局十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空缺职位调整到报名比例最高的学科,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9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3、8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地点:平桥区教体局院内。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公布进入面试教师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6日上午,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员于2017年8月5日下午15:00-17:30本人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试讲。试讲是在没有学生配合的情景下按教学环节试讲随机抽取的某节课的内容,并要求有板书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
3、试讲内容: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平桥区小学现使用教材课本知识。
4、试讲课题
试讲课题为所选定教材某一章、节或单元名称制成题签,由同一学科第一位面试考生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在准备室抽取,即为本学科所有考生的试讲课题。同一岗位考生的试讲课题相同。考生试讲所用教材由考点提供。
(四)考核
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2014年、2015年、2016年)必须为合格以上(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由乡、镇中心校提供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选调录用
1、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学科拟选调教师,拟选调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公示:在平桥区教体局院内公示拟选调教师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当事人三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要追究乡(镇)中心校具体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3、凡在考核和公示期间被取消选调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录用。
4、区教体局将拟选调教师名单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3800293 3800268
平桥区一小分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