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顺庆区纪委 南充市顺庆区监察局
2017年度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顺庆区纪委监察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遴选。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南充市内在编在职正式公务员。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具有公务员身份,系中共正式党员;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4. 工龄三年以上,有纪检监察或法院、检察院、公安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无违法违纪记录;
6. 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团结同志,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 — 2017年7月28日下午18:00点。
(二)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登录顺庆党建网(http://www.ncsqdj.gov.cn/)、顺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qing.gov.cn/)和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
(三)报名地址:中共南充市顺庆区纪委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1号楼9楼(9-23)室,电话:2222517)。
(四)报考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两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张、单位出具的身份、工作证明(见附件3)、《公务员登记表》(需经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
(五)资格审查:区纪委办公室按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确定。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遴选总成绩组成
本次遴选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遴选总成绩50%(折合50分)、面试成绩占遴选总成绩40%(折合40分)、考察成绩占遴选总成绩10%(10分)。
五、考试
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至2:1或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岗位的比例一般为3:1,开考比例调减至2:1的按2: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1(调减的按2: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复审合格的根据岗位开考情况发放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中共南充市顺庆区纪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2.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范围为案件定性分析40分、申论6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请于8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中共南充市顺庆区纪委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2. 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3. 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顺庆党建网、顺庆区人民政府网和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于笔试之后注意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考察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对象比例为2: 1。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考察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对象,在顺庆党建网、顺庆区人民政府网和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九、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将在顺庆党建网(http://www.ncsqdj.gov.cn/)、顺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qing.gov.cn/)和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发布考试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年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纪委、南充市顺庆区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7年中共南充市顺庆区纪委/南充市顺庆区监察局遴选岗位表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纪委
南充市顺庆区监察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