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及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现因工作需要,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潮州市潮安区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临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按公告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考由有关用人单位就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本次招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委托相关单位命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各职位按录取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象礼仪、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本次面试合格线为60分。应试者的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三支一扶”考生、“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高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等额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定为考察人选,由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察。若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四、薪酬待遇
待遇实行年薪制,待遇标准按照现行我区聘用临时人员标准,即每人每年3.3万元(含工资、社保、节日补贴、加班补贴、办公费等各项费用)。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本次报名地点设在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管理办公室,由各用人单位在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2017年潮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验后退还),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用于贴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本次招考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费。
4.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其他事项
(一) 应考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请考生凭身份证亲自到潮安区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三)本公告由潮州市潮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17年潮安区2017年潮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临时工作人员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潮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768-5810996
潮安区妇女联合会:0768-5815776
潮安区司法局:0768-5810148
潮安区农业局:0768-2277173
潮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768-5822026
潮安区人社局:0768-5816896 5821980
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安区妇女联合会
潮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潮安区农业局
潮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潮安区司法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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