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新街道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新街道所属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7名。
二、招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儿教师应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于2017年8月4日~8月10日,携带下列材料到金泰幼儿园报名,联系电话:13962967721,联系人:戚园长。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纲要、指南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教学活动设计、模拟上课、技能展示(抽选曲目弹唱、自选曲目舞蹈、指定命题绘画)。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金新街道统一分配到相关幼儿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待遇
提供在全区镇级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竞争力的工资福利。
八、其他事项
1.招聘结束后一年内,若发生缺员补录的,可从总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得分依次进行替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2.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 若应聘人员聘用后至退休年龄的年限不足15年的,应提供聘用前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已参保年限与聘用入园后的年限之和不得小于15年)。
4.凡新聘用人员为小教资格的,应当在入园后3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甲方有权单方解聘。
5.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以后,包括本数。
九、纪律监督
金新街道公开招聘所属幼儿园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金新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金新街道纪工委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金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358819
纪律监督:0513-68358808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