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新闻宣传水平提升,充实新闻宣传队伍,优化专业人才结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211工程”类院校定向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
职位 | 类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 条件 | |||
1 | 洪泽区 宣传信息中心 (洪泽报社) | 记者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新闻(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与传播、新闻与文秘、信息传播与策划、编辑出版学、编辑学、传播学、传媒策划与管理、大众传播、国家新闻、中文、汉语言文学、文学、应用语言学、文秘(学)、哲学、历史、社会历史、中文应用、人文科学实验班、人文科学试验班。 | 需经常加班,男性优先 |
2 | 洪泽区 广电台 | 电视 记者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传播学、大众传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摄像、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影视广告、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 | 需会操作摄像机,限男性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211工程”类院校毕业,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报考人员在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取网络和现场两种形式进行。(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档上传信箱:xcb87222615@163.com。(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淮安市洪泽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淮安市洪泽区行政中心三楼304室,咨询电话:0517-87222615。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18日(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8:00)。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报名表》1张;个人求职简历一份(获奖、发表作品情况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或视频资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网络报名须提供所有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并于提交邮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签名的纸质材料复印件、视频资料(注明报名材料)邮寄至淮安市洪泽区行政中心三楼304室。邮编:223100,电话:0517—87222615,报名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4.资格审查: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5.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19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17年8月20日。
考试采取专业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业人员命题,根据报社和电视台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采写新闻稿件和采编电视新闻的综合能力。
1.报社技能测试方式:随机选取题库中的选题,组织应聘人员现场采访,采访时间一个半小时。采访结束后集中撰写新闻稿件,要求两个小时内提交1000字左右的新闻稿件。根据新闻稿件采写质量现场打分。
2.电视台技能测试方式:随机选取题库中的选题,组织应聘人员现场采访,采访时间一个半小时。采访结束后集中编辑电视新闻,要求两小时内编辑完成3分钟以上的电视新闻。根据电视新闻采编质量现场打分。
为进一步选拔优秀新闻专业人才,对近三年在国家、省、市以上报纸、刊物发表800字以上新闻作品的,分别给予6分、4分、2分的加分,对在校报校刊发表的800字以上的新闻作品给予1分的加分。对在国家、省、市新闻类电视节目中刊播作品的,分别给予6分、4分、2分的加分。同一篇作品不重复计分,总计不超过20分。作品发表时间截止2017年7月31日。
请应聘人员按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测试总分+附加分。参加测试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体检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2.受聘人员作为引进的紧缺人才,可纳入区后备干部库,服务期不低于3年。在服务期内,表现优秀的可通过调任、事业单位任职等方式提拔到宣传文化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未满服务期的,按规定赔偿招聘、培训相关费用。
3.受聘人员工资起薪10万元/年(税费后),工资按月发放,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年终考核情况进行调资,调整幅度不低于事业单位人员增资幅度。
4.受聘人员可免租金入住区人才公寓或每人每月发放相应租房补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淮安市洪泽区委宣传部纪检组:0517-87266896。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新闻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