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59号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连云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医药卫生人才。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经济建设服务,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五)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目录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江苏省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邮箱:zyxxrsc@163.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
联系人:曹老师 18805135459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工作人员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告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根据手机短信内容到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38号)丹参苑316房间组织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详情见短信内容。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一份;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降适当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根据岗位的不同,测试不同的科目。其中:岗位代码为ZY1706的岗位,测试护理学相关技能;岗位代码为ZY1707的岗位,测试临床医学相关技能。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合格线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十分钟讲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所用教材的选节,经准备室备课后试讲;答辩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现场提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需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告知应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监督和投诉举报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518-80775615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