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情况公告
按照招聘总成绩排序确定的入闱体检考生158人,其中1人放弃体检,实际体检考生为157人。其中有身孕的4位考生未能进行胸部x线检查,待分娩后完成胸部x线检查后再下体检结论(其他项目检查为合格,现体检结论为“因孕待检”);其他已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结果均合格。
二、拟聘用对象公示
1. 体检合格考生均列为拟聘用对象。“因孕待检”的4位考生列为拟待聘用对象,待按规定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且结论为合格后,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2.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批准后予以聘用,并签订在县任教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
3.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不合条件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相关事项通知
1.石城籍外地选调教师
此类人员请自行到县人社局(县行政中心二楼a区230室)开具调档函,在 8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回县审查,经县审查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开具商调函,办理调动手续。县教育局将根据调动手续办理情况按文件规定分配任教学校。未按规定办理好调动手续的,不予分配。
2.县招研究生、省统招教师(含特岗)
(1)确认自己符合省、县报考条件且体检合格的考生 8月10日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属下列abc三类情况的考生不需要开具),在8月20日前将档案及报到证交教育局人事股。
a.若档案确认在赣州市教育局毕业分配办公室的,可不需要个人去调档,在8月15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教育局人事股,由局统一到赣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调档。
b.若档案确认在县教育局的,于8月20日前将报到证原件交教育局人事股。
c.档案由本人保管的,于8月20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及档案交教育局人事股。
(2)资格审查时,没有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请于8月20前将上述原件(复印件)交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3)选岗分配、签订聘用合同、新教师培训时间初定在8月20-28日之间,具体日期安排,将在县教育网上公告。请随时关注石城县教育网,不再个别通知。
石城县2017年新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因孕待检人员名单公示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