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新设立两所九年制学校开始招生、城区部分学校师资短缺,急需补充教师,为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聘部分在编教师充实到县九年制实验学校等学校。
一、选聘方法
本次选聘面向全县通过“进必考”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热爱教育事业,无违规违纪行为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县内公办学校教学工作经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名额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 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 2:40-5:30)。
2.报名地点:灌云中等专业学校大报告厅。(由灌云县教育局大门进入,前行20米左侧即到。)
3.填报志愿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4.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凡提供假证件者,取消选聘资格,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6.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其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1.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应学段高年级教材说课稿。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100分,说课稿占50分)。
2.考试时间: 2017年8月11日上午 9:00 — 11:30(其中语文9:00—12: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公示
根据选聘计划,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栏公示(如遇分数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调查。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五、其他
1.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负责监督。
2.县城区直属单位(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朝阳实验小学、新区实验小学)教师不得报考。
3.选聘学校在同一所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同一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只录取1人。
4.凡被选聘教师,须按新单位的岗位现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5.本简章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852016。
2017年8月4日